「呃.......那個,阿米兒闖禍了!」阿嬤打電話來:「阿公說他已經知道錯了!你們等下來接他時不要再罵他了。」
到了阿公家,一進廚房:
真的是要昏倒了!這些貼在冰箱上的照片,每張都是有紀念價值的「珍藏版」耶!有的是我們三姐妹小時候的相片、有的是媽媽我「很年輕很苗條」時候的倩影﹝已經絕版了耶!﹞、還有芸一家的合照,以及阿公阿媽去玩的旅遊照──這小子,全給它們塗成萬聖節裝飾,不然就是「畫蛇添足」,在阿公的普吉島浮潛照兩邊畫兩個捲頭髮的棍子人!﹝阿公還說,阿米兒可能是覺得阿公身邊需要有泳裝美女作陪!昏倒!﹞
這.......這......像話嗎?
﹝覺得這小子不用被扁的人請舉手!﹞
是說,這小子是怎樣?鬼迷心竅了嗎?
阿米兒從小到現在,從來沒有在牆上啦、家具啦.....那些不該畫畫的地方亂塗鴉的。我也自認為給了他很大的「藝術創作空間」。甚至還讓他把人體當畫布,在自己臉上身上盡情彩繪!有圖為證:
不然就是外頭水泥地上任他畫!有圖為證:
還有大筆揮毫的樂趣也沒少給他!有圖為證:
我覺得自己應該算是容忍度很高的媽媽了,很少要求孩子在有限的框框裡創作,也提供了他很大的揮灑空間──所以是怎樣?這孩子胃口給養大了?食髓知味地在阿嬷家撒野!
不只這樣喔!連廚房裡的家電也慘遭荼毒。
熱水瓶:
電鍋:
還有微波爐、電話、烤箱......族繁不及備載!
居然還會「簽名」,將名字縮寫簽在上面:
這......這.......不扁行嗎?
﹝覺得這小子情有可原的人舉手!你~也~欠~扁~嗎?﹞
更可惡的是這是用洗不掉的簽字筆畫上去的。想到這些可憐的照片、家電得一輩子帶著這「羞恥的印記」在身上,真是情何以堪哪!
據阿公的說法,小人兒午睡醒來後就自己溜到飯廳﹝廚房與飯廳是連在一起的﹞。阿公在客廳看電視,發現阿米兒安靜的出奇,走近要去一探究竟,阿米兒聽到阿公來了,連忙說:「阿公掰掰!」﹝意思是你不要過來。﹞阿公以為阿米兒還在下床氣什麼的,想一個人靜一靜,於是就不過去。﹝這還真是一大失策啊!所以有人說阿公也需要負「刑責」:看管孫子不力!﹞過了一陣子阿公覺得不對勁了,想想還是去看一下,於是就發現了這幕慘案......
據說小人兒發現阿公看到了,不待阿公開口,自己就先嚎啕大哭。一把眼淚一把鼻涕的說:「我對不起!我要乖乖!我下次不敢了!」吧啦吧啦.......一串討饒求情悔恨愧疚的話全冒出來。阿公心軟,不忍再罰他,就只讓他去房間好好反省。小人兒躲進房裡猶自抽噎不已,打電話跟阿嬤「報災情」的阿公不忍心,只能好言好語對他曉以大義,一方面又要阿嬤代他去跟爸媽求情,說小人兒「悔恨交加」,等下來就不要再罵他了.......
﹝悔恨交加!哼!我看是苦肉計啦──不要以為裝可憐就可以脫罪!﹞
到了阿公家,發現小人兒聽到我們來了,躲得遠遠的﹝心虛......﹞。我們招手要他來廚房,他馬上又開始大哭﹝你看看、你看看,還沒開罵就先哭,這不是典型的苦肉計嗎?這不是明顯的惡人先告狀嗎?﹞
經過一番嚴厲的申誡警告,父母法官「宣判」:小人兒褫奪公權三天﹝「公權」乃指小孩所有玩樂的權利﹞外加有期徒刑聽媽媽碎碎念到滿十八歲止。如有再犯,罪加一等、刑責加倍!
事過境遷後,媽媽我靜下心來思索:這小子為什麼鬼迷心竅,會想要在那些不該畫畫的地方亂塗呢?在一番抽絲剝繭、旁敲側擊之後,得到的結論是小人兒想學老師在白板上寫字畫圖。因為教室裡有一塊很大的白板,老師總是拿著奇異筆在上面寫寫畫畫的教小朋友認字、數數什麼的。阿米兒看了很羨慕,於是就把阿嬤家的白冰箱當做白板,依樣畫葫蘆一番啦!
問題是,在那些電鍋電話上簽名又是怎樣呢?
原來,阿公常在自己的高爾夫球上用奇異筆做記號,有時是畫個特殊的花案,或者是寫上英文名字的縮寫。 於是阿孫仔就有樣學樣,也在那些小家電上簽名留念了........
阿公的彩繪高爾夫球﹝欸.......所以這是「畫虎不成反類犬」的結果囉?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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笑死我了,小朋友們搗蛋的創意真的五花八門耶:) 小恩,妳可以試試看Mr. clean magic eraser擦擦看,或許有幫助. PS:我都是用那個擦我家牆壁的塗鴉等,很好用.
原來你家也有塗鴉大師!難怪經驗豐富!我回去請我媽用你報的來試試!謝啦!
真的是很暴笑! 雖然這些家電很可憐,可是經小恩這麼一寫,覺得整個事件真是笑點很多ㄝ! 請媽媽高抬貴手,不要罰阿米兒了,那幾張畫圖的照片真的太可愛了,叫人不忍心罵他啦!
真是讓人又好氣又好笑哩!
哇,, 這要是在我家, 應該被打到爆了吧
就說有人欠扁了咩.......
我如果是阿公也不忍心再罵阿米兒了 尤其他把自己的照片畫成那樣真的很好好笑哦 (我承認如果在我家孩子也會被我痛罵一頓) 再看一次還是覺得好可愛^^
老實說,我後來再去看也覺得很好笑,可是當時為了教導小孩,還是得板著臉.....:P
嗯嗯嗯......看來阿米兒明知做壞事,還是很刺激的想做。這在我家應該不會被罰,頂多唸一下就算了。說真的,我還挺欣賞阿米兒的創意咧....(講完快溜!!) XD
你說的,與聖經上說的不謀而合喔!就是我願意做的,行不來。不願意做的,反到去行──這就是「人性的軟弱」吧! 阿米兒因為是在阿嬤家犯下的罪行,不罰不行,免得他去別人家也來如法泡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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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不是發生在我家, 所以我要說阿米兒真的是個很有藝術細胞的小孩!!! 還有,那個'聽媽媽碎碎念到滿十八歲止'的有期徒刑應該是不管阿米兒有沒有做錯事都得受的刑,不是嗎?? 而且,你確定只到18歳??
這算有藝術細胞嗎?我覺得根本是鬼畫符嘛! 那個十八歲的有期徒刑如果「假釋」不過,就自動延長囉!哈哈
哈哈!我覺得很有創意耶! 阿米兒有藝術天份 媽媽該多鼓勵喔!! (ㄟ...因為畫的不是我家冰箱啦!)
厚!你們這些姑息養奸的阿姨──這哪裡有創意呀!根本是鬼畫符啦!
熱水瓶和冰箱那種的可以試試用rubbing alcohol擦擦看,我想應該是可以找到擦得掉的溶劑!
我想應該可以擦掉,可惜的是那些照片,真的無法還原了耶!
哇! 你真有耐心. 此事如果發生在我們家, 可能立刻讓她到牆腳邊time out. 不過話說回來,這件事情的處理真是需要家長的高度智慧.
那是因為阿公一直說情,不然我也會叫他去罰站! 沒辦法,阿公心疼孫子咩!
我也覺得阿米兒畫得不錯呢 可能不是我家遭殃 所以 我替阿米兒求情呗!!!!
厚!真是的,哪裡有畫得好!我覺得根本一整個鬼畫符捏!
可能因為不是發生在我身上,我也覺得阿米兒特有創意的呢!尤其是簽名這招真的有明星的架勢喔
厚~~那些簽名真的是會讓人哭笑不得啦!
哈哈哈~看完這篇文章我真的覺得粉好笑耶!!! 因為~~ 以上留言幾乎都是。。。"因為不是我家" 哈哈哈哈哈
诶,如果不是在阿公家我大概也會這樣講吧!﹝噗!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