呃.......那個,阿米兒闖禍了!」阿嬤打電話來:「阿公說他已經知道錯了!你們等下來接他時不要再罵他了。」

到了阿公家,一進廚房:

 

 

真的是要昏倒了!這些貼在冰箱上的照片,每張都是有紀念價值的「珍藏版」耶!有的是我們三姐妹小時候的相片、有的是媽媽我「很年輕很苗條」時候的倩影﹝已經絕版了耶!﹞、還有芸一家的合照,以及阿公阿媽去玩的旅遊照──這小子,全給它們塗成萬聖節裝飾,不然就是「畫蛇添足」,在阿公的普吉島浮潛照兩邊畫兩個捲頭髮的棍子人!﹝阿公還說,阿米兒可能是覺得阿公身邊需要有泳裝美女作陪!昏倒!

 

這.......這......像話嗎?

覺得這小子不用被扁的人請舉手!

是說,這小子是怎樣?鬼迷心竅了嗎?

阿米兒從小到現在,從來沒有在牆上啦、家具啦.....那些不該畫畫的地方亂塗鴉的。我也自認為給了他很大的「藝術創作空間」。甚至還讓他把人體當畫布,在自己臉上身上盡情彩繪!有圖為證:

 

不然就是外頭水泥地上任他畫!有圖為證:

 

還有大筆揮毫的樂趣也沒少給他!有圖為證:

 

我覺得自己應該算是容忍度很高的媽媽了,很少要求孩子在有限的框框裡創作,也提供了他很大的揮灑空間──所以是怎樣?這孩子胃口給養大了?食髓知味地在阿嬷家撒野!

不只這樣喔!連廚房裡的家電也慘遭荼毒。

熱水瓶:

 

 

電鍋:

 

 

還有微波爐、電話、烤箱......族繁不及備載!

居然還會「簽名」,將名字縮寫簽在上面:

 

 

這......這.......不扁行嗎?

覺得這小子情有可原的人舉手!你~也~欠~扁~嗎

更可惡的是這是用洗不掉的簽字筆畫上去的。想到這些可憐的照片、家電得一輩子帶著這「羞恥的印記」在身上,真是情何以堪哪!

據阿公的說法,小人兒午睡醒來後就自己溜到飯廳﹝廚房與飯廳是連在一起的﹞。阿公在客廳看電視,發現阿米兒安靜的出奇,走近要去一探究竟,阿米兒聽到阿公來了,連忙說:「阿公掰掰!」﹝意思是你不要過來。﹞阿公以為阿米兒還在下床氣什麼的,想一個人靜一靜,於是就不過去。﹝這還真是一大失策啊!所以有人說阿公也需要負「刑責」:看管孫子不力!﹞過了一陣子阿公覺得不對勁了,想想還是去看一下,於是就發現了這幕慘案......

據說小人兒發現阿公看到了,不待阿公開口,自己就先嚎啕大哭。一把眼淚一把鼻涕的說:「我對不起!我要乖乖!我下次不敢了!」吧啦吧啦.......一串討饒求情悔恨愧疚的話全冒出來。阿公心軟,不忍再罰他,就只讓他去房間好好反省。小人兒躲進房裡猶自抽噎不已,打電話跟阿嬤「報災情」的阿公不忍心,只能好言好語對他曉以大義,一方面又要阿嬤代他去跟爸媽求情,說小人兒「悔恨交加」,等下來就不要再罵他了.......

悔恨交加!哼!我看是苦肉計啦──不要以為裝可憐就可以脫罪!

到了阿公家,發現小人兒聽到我們來了,躲得遠遠的﹝心虛......﹞。我們招手要他來廚房,他馬上又開始大哭﹝你看看、你看看,還沒開罵就先哭,這不是典型的苦肉計嗎?這不是明顯的惡人先告狀嗎?﹞

經過一番嚴厲的申誡警告,父母法官「宣判」:小人兒褫奪公權三天「公權」乃指小孩所有玩樂的權利﹞外加有期徒刑聽媽媽碎碎念到滿十八歲止。如有再犯,罪加一等、刑責加倍!

事過境遷後,媽媽我靜下心來思索:這小子為什麼鬼迷心竅,會想要在那些不該畫畫的地方亂塗呢?在一番抽絲剝繭、旁敲側擊之後,得到的結論是小人兒想學老師在白板上寫字畫圖。因為教室裡有一塊很大的白板,老師總是拿著奇異筆在上面寫寫畫畫的教小朋友認字、數數什麼的。阿米兒看了很羨慕,於是就把阿嬤家的白冰箱當做白板,依樣畫葫蘆一番啦!

問題是,在那些電鍋電話上簽名又是怎樣呢?

原來,阿公常在自己的高爾夫球上用奇異筆做記號,有時是畫個特殊的花案,或者是寫上英文名字的縮寫。 於是阿孫仔就有樣學樣,也在那些小家電上簽名留念了........

阿公的彩繪高爾夫球﹝欸.......所以這是「畫虎不成反類犬」的結果囉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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