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逛Huntington Library時發生了一段小差曲:

回家前,我帶著阿米兒去上廁所──還好阿米兒現在對「男生上男廁所。女生上女廁所」的概念還沒有那麼堅持。我聽過有朋友的那才滿五歲的兒子出門時堅持要上男生的廁所;做媽媽的不放心兒子一個人進男廁﹝擔心碰到色狼變態什麼的﹞,要他跟媽媽去女廁,結果母子倆就在門口僵持不下,差點翻臉!老實說,兩個人擠一間廁所﹝不是殘障人士專用的﹞空間是窄了點;就當我低頭彎腰替阿米兒把褲子拉好時,夾在我領口上的太陽眼鏡「噗通」一聲竟掉進馬桶裡了!

OhNo!」我暗自叫聲糟;這時我的腦筋電光石火的閃了好幾個念頭:

怎麼這麼粗心把眼鏡給掉了!

早知道就不要掛在領口上!

要怎麼辦?撈起來嗎?

怎麼撈?馬桶裡還有阿米兒的童子尿耶!

 就當我還在猶豫不決該怎麼辦時,突然一陣「嘩啦嘩啦」,我的眼鏡給沖得無影無蹤啦!

原來這馬桶是紅外線自動感應的,不到三秒鐘的時間,我的太陽眼睛已經不曉得被沖到哪裡去了!﹝厚!水力還真強。我還以為會卡住什麼的,結果就這樣一個鬼影也不見啦!﹞

﹝有人問什麼東西的速度最快?不是太空梭、也不是光速,我覺得是腦筋的速度轉得最快!可惜人動腦的速度往往比不上動手的速度,所以常錯失良機啊!﹞

好啦!這樣一來也不用想要怎麼樣撿眼鏡了!還好上回購買新眼鏡時,沒有狠下心來買那副C字頭或是L字頭的昂貴名牌眼鏡,不然幾百塊美金就這樣付諸流水,我現在豈不嘔死了?

不曉得為什麼,走出廁所後的我一逕想笑;整事前後不道一分鐘吧!可是這當中卻環環相扣的把好多前因後果、枝枝節節都給接連在一塊了:

如果當初讓阿米兒自己上廁所,我在門外等他,眼鏡就不會掉入馬桶了。

如果我把眼鏡收進包包裡,而不是隨便掛在衣服領口上,也不會發生意外了。

如果我戴的是貴聳聳的眼鏡,我當時會少一點猶豫,馬上把手伸入馬桶去撈眼鏡嗎?

如果貴聳聳的眼鏡就這樣被沖掉了,我會不會不死心的去找園方的工作人員,請他們想辦法幫我找眼鏡?﹝「對不起,請問你們的化糞池在哪裡?……」﹞

為了幾百塊的眼鏡把手伸進童子尿中值得嗎?

不過是一副眼鏡,老實說掉了也就算了,但如果今天滑進馬桶的,是我的結婚戒指呢?

﹝想到這兒,不由得慶幸自己婚後日漸發福──要想把戒指脫下來都還得費些工夫哩!﹞

那晚讀聖經時,讀到詩篇113篇第7節:「祂從灰塵裏抬舉貧寒人,從糞堆中提拔窮乏人。」我突然想到今早的眼鏡事件。這段經文是形容神如何地恩待我們,將我們從窘困貧乏的情況中拯救出來,使原本卑微鄙下的我們擁有了尊貴榮耀的身份;就像是乞丐變成了王子一樣,整個人生都不樣了。灰塵與糞堆,是多麼骯髒不堪、讓人噁心、甚至不屑一顧啊──我想應該不會有人會無緣無故把手伸進糞坑裡的吧?想到今早掉進馬桶裡的眼鏡,就算它是幾百塊的名牌眼鏡,我大概也不可能毫不猶豫地馬上下手去撈吧?可見在神的心中,我們一定是很寶貴的,所以祂珍惜我們、捨不得我們,因此願意、也甘心從骯髒的灰塵、甚至噁心的糞堆中把我們拾起來。

雖然掉了一副眼鏡,可是我卻因此對神的愛有了更深一層的體認。我覺得,失落眼鏡的懊惱,好像不再那麼叫人心疼可惜了呢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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