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陣子毒奶粉事件搞得人心惶惶;甚至連南加華人社區也風聲鶴唳──一些即溶咖啡、奶茶包從超市下架、冷飲店裡波霸奶茶的銷售量直直落,人們到港式西餐也不太敢點「凍鴛鴦」喝。原以為奶粉是小貝比喝的,被這恐怖事件一炒作,才驚覺原來要「斷奶」不是這麼容易,在日常生活裡,奶粉的「滲透力」仍是如此無孔不入啊!


來美國後都是喝鮮奶。記得剛來美國時,對老美一早喝冰牛奶感到不可思議。甚至一些美國寶寶也都是喝冷牛奶;要是讓台灣老一輩的婆婆媽媽看了一定直搖頭:「這樣不怕把腸胃搞壞!」後來待久了,也漸漸習慣喝冰牛奶。早餐吃喜瑞兒泡冰牛奶,或是中餐時來一紙盒的鮮奶,倒也有醍醐灌頂的痛快!只是,我的腸胃畢竟沒有洋化徹底,在寒冷的冬天裡,我喜歡的,還是一杯熱騰騰、近乎燙口的牛奶。


小時候在台灣常喝的,是用克寧奶粉沖泡的熱牛奶﹝記得那句廣告詞:「我們都是喝克寧奶粉長大的喲!」嗎?﹞。記得剛入幼稚園時,念的是私校,得早起趕校車。睡眼惺忪的我被媽媽用毛毯裹著抱到客廳,一杯打了雞蛋的熱牛奶在等著我。我偎在媽媽懷裡半睡半醒的吸啜著牛奶,有時喝著喝著又睡著了,媽媽就會用手指搔搔我的腳板心。從客廳落地窗簾透進來的微微晨光、牆上滴滴答答的鐘聲、媽媽身上淡淡的旁氏面霜香氣、冒著熱氣的牛奶、──這是我童年最初有關「上學」的記憶圖象。


其實我們也是偶爾喝鮮奶的。媽媽也曾訂過台農牛奶、腥味很重的將軍羊奶。可能是喝慣了克寧牛奶,對於這些「正港」的鮮奶我們反而不怎麼習慣。台中阿嬤家也有訂鮮奶,只是阿嬷家的牛奶有好多種口味:蘋果、水蜜桃、巧克力、咖啡.......媽媽一向奉行「原味至上主義」,不怎麼讓我們喝那些加味飲料;所以每次到阿嬷家,我們就可以痛快的大喝「有味道的牛奶」。


雖說講求原汁原味,媽媽有時還是會破例一下,沖泡一壺咖啡牛奶給我們喝。媽媽偶爾心血來潮,會替我們三姐妹辦個小小的「下午茶會」;取出珍藏的鏤花金邊茶杯茶碟、配上小巧的茶匙,烙上幾塊蔥花餅、沖一壺牛奶,加一點咖啡粉和砂糖──雖然咖啡粉的比例很少,可是我們還是很興奮,覺得自己像大人一樣「喝咖啡」。我們學公主貴婦一樣翹起小指頭拿著茶杯、有模有樣的喝著「名媛下午茶」,比玩家家酒還開心!


說到牛奶,我又想到一樁兒時舊事。雖說牛奶天天得喝,可是小時候的我其實並不怎麼愛喝牛奶。而且媽媽老愛把牛奶裝得滿滿的,泡沫都溢到杯緣了,要一杯喝光光還真是不容易。有一回,﹝好像是還沒有念小學吧?因為那時準備考托福出國的小舅還住在我們家﹞媽媽留我一人在飯桌喝牛奶;我慢吞吞地把牛奶從熱的喝成涼的。突然不曉得哪裡來的餿主意,竟「惡向膽邊生」,偷偷溜到廚房把剩下的半杯牛奶倒進水槽裡!


或許這就叫「有膽無謀」吧?不然就是天生不是當「智慧型罪犯」的料,我當時並沒有想到要順手轉開水龍頭把牛奶沖掉。結果當然是馬上給媽媽逮著:水槽裡一大灘白白的牛奶漬!


這下我得吃苦頭了;媽媽發了頓好大的脾氣,準備家法伺候。就在這千鈞一髮的時刻,小舅出面替我緩頰。他要我跟媽媽道歉、說:「下次不敢了。以後要乖乖喝牛奶。」我哭哭啼啼的跟媽媽道歉,心裡暗暗的鬆了一口氣!


這項「留證據給人逮」的罪行使我初次體會到「作壞事一定會被發現」的道理。聖經上說「隱藏的事沒有不被顯露的。」我想世界上沒有什麼罪行是天衣無縫、滴水不入的。只是人越大、犯罪的手法就越高明,遮掩的手段也更巧妙。但是人在做、天在看,一個人也好、一個團體也好,是不可能欺哄社會大眾一輩子的。無論是個人的拐騙行詐、企業的強取豪奪,甚至是一個政府的貪污瀆職,終會有百密一疏、東窗事發的一天。


犯罪造假,就是與既有秩序抗衡,與「真實」對著幹,想透過偽裝弄得跟真的一樣──先不說什麼道德的約束、良心的譴責、法律的制裁,就連大自然本身都有一種定律在其間,想要做「假」、逆著去行,是不可能不被揭穿的﹝因著濫墾濫伐,造成颱風一來就山崩土流、災禍連連就是最好的例子﹞大自然都不能被欺騙,更何況是違反人性、違反道德、違反良心、違反法律的事,怎麼可能永遠掩蓋真相、神鬼不知?


都說「瞞得了一時、瞞不了一世」是老生常談,但事實不也是如此?無論是為了貪圖暴利、製造黑心貨,還是沽名釣譽、竊國殃民,幾乎沒有任何罪行是可以躲過時間洪流的沖刷而不顯露出真相的。只是「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」,以前有過的,如今還會發生──儘管前車之鑑昭昭在目,還是有人躍躍欲試、以身犯法。我想,世上其實應該沒有真的「智慧型的罪犯」存在吧?有的只是些自以為聰明的傻瓜──如果真的有智慧,就不會想去作惡,還以為可以瞞天過海、把所有人矇在鼓裡了!


註:這兩天阿米兒過敏,再加上學校方面出了點狀況;所以逛格子留言的時間減少了,請大家多多包函。在此也順便恭賀入圍部落格大獎初選的格友們,真替你們開心,也請繼續加油唷!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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