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聖誕節前,小恩有幸嘗到一道特別的野味:鹿肉湯。
那是朋友上山打獵時打到的收獲。﹝註﹞他們一行人出發打獵前就做足的功課,上網查清楚要如何宰殺獵物,所以當他們獵到那頭大鹿時,當場就放血剝皮肢解分肉。據說因為鹿的體積太大,他們每人只分了四條腿冰在冰櫃裡帶回家。其餘的呢?就成了土狼禿鷹的免費大餐了。
打獵是男人的事,女人就負責煮肉。朋友的媽媽用煮羅宋湯的方式熬了一大鍋鹿肉蔬蔡湯。別看只有一條腿,煮起來滿滿一大鍋冒著熱氣,香得不得了!
「一人來一碗吧!」T媽媽吆喝大夥來嘗鮮。
在座人人反應不一:「喔耶!來嘗野味喔!」「呃.......會不會很腥臊呀?」「嗚........我不要吃小鹿班比!好殘忍喔......」「欸,這會不會太補?吃了流鼻血?」
小恩我呢,是屬於那種「勇於開發味蕾經驗」、「對大自然可吃之物永遠抱著樂於親近」之精神的「味覺探險家」,所以當下毫不猶豫地盛了一碗噴香的鹿肉湯來嘗嘗。
哇!還真好吃耶!吃起來很像嫩牛肉,一點腥味也無,加上蔬菜的清甜,吃起來更棒!那天天冷,來上一碗鹿肉湯,吃完後全身都暖起來了!
當中一些原本不敢吃的朋友,看我們吃得津津有味,有幾個忍不住也嘗了一點。不過哩,還是有些固執心軟的傢伙說什麼也不要吃「可愛的小鹿班比」﹝這個.......小鹿班比這麼可愛,我也不忍心吃牠呀!我吃的,是牠的媽媽啊!哇哈哈哈......﹞
有朋友說,這湯可別給小孩吃,萬一他們知道我們「把聖誕老公公的馴鹿給吃掉了!」豈不會嚎啕大哭?﹝禮物沒得運送啦!?﹞
說真的,這鹿肉不說穿的話,還真吃不出來是「鹿肉」咧!記得作家梁實秋曾為文寫過,有人宴客,一鍋滾燙噴香的肉湯大家吃得鍋底朝天,等到撈出一個齜牙裂嘴的果子狸腦袋才曉得原來吃的是果子狸肉!這場面描述得挺驚心動迫的,讓我印象深刻。
當然,小恩我再怎麼勇於嘗試,某些動物﹝包括保育動物﹞也是不敢也不忍心吃的──但我也不想假道學的說吃狗肉貓肉的人或民族就比較野蠻或殘忍。打從聖經挪亞出方舟起,人類就開始吃葷了,究竟吃葷還吃素比較健康,我覺得這是見仁見智的問題。在某些文化或是環境中,人們不要說是選擇吃葷或吃素了,就連「有沒得吃」都是個問題。在舊約聖經中,摩西頒布十戒律法,連帶也替以色列人制定了許多可吃不可吃的飲食規定。猶太民族一向對吃什麼、怎麼吃是很講究嚴格的;他們守飲食戒律態度是絕不馬虎而且認真的──一個所謂敬虔的猶太人,是絕對不會讓自己吃甚至摸到那些律法規定是「不潔淨」的食物。
但在新約時代,這個嚴格到近乎苛求的習慣卻受到了挑戰。聖經使徒行傳第十章中記載,使徒彼得有一天見到了異象,看到天開了,一塊布﹝我猜是桌巾?﹞縋了下來,一看不得了了!全是山珍海味﹝原文:裡面有地上各樣四足的走獸和昆蟲,並天上的飛鳥。﹞剛好肚子餓的他馬上又聽到神跟祂說:「彼得呀,來吃滿漢全席吧!」﹝原文:彼得,起來,宰了吃!﹞彼得肚子雖餓,但還沒到昏頭的狀況。他記得自己從小受過的嚴謹教義,這些野味都是律法中規定「吃不得」的東西:「主啊,這是不可的!凡俗物和不潔淨的物,我從來沒有吃過。」
然而,神跟他說:「神所潔淨的,你不可當作俗物。」而且還連講了三次,確定彼得有聽清楚,才把東西收回天上。
「這是什麼意思?」就當彼得正納悶的時候,外頭有人來訪。原來是幾個外邦人﹝就是猶太人一向不與之往來的外族人﹞來找他,想聽耶穌基督的福音。
這時彼得才明白,神透過剛剛那個異象,告訴他,神是公義公平的,一方面惡人不能指望神在審判時會偏袒他們;而另一方面,沒有一個人需要擔心神會偏心而不接納他。耶穌基督的福音不單傳給猶太人,也要傳給外邦人。﹝原文:「你們知道,猶太人和別國的人親近來往,本是不合例的,但神已經指示我,無論什麼人都不可看作俗而不潔淨的。」、「原來各國中,那敬畏主、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。」 ﹞
所以透過這些野味,神灌輸了彼得一個「革命性的新觀念」,讓他跨過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的藩籬,在耶穌基督裡,用一種全新態度來接納他們。
﹝只是好吃又好奇的我,還是忍不住會想:「不曉得彼得從此有沒『大開吃戒』,開始他全新的『美食體驗』呢?」呵呵.......,﹞
所以又回到吃的這事上,聖經羅馬書也寫道:「「信心軟弱的,你們要接納,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。有人信百物都可吃;但那軟弱的,只吃蔬菜。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;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;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。」 吃也好,不吃也好,重要的是別為吃的事吵架!﹝其實這幾段經文還有更深刻的意義在裡面,在此小恩也就不多說教囉!﹞一碗鹿肉湯,有人躍躍欲試,有人退避三尺。有人就是有口福嘗試新事物,有人安於現狀也過得不錯。希望新的一年裡,當我們在飯桌上用餐的時候,都能以感恩的心來面對盤中的食物,遇到不同文化的飲食習慣時,也能有一種包容尊重的態度,這樣,才能心中歡暢,常享豐宴喔!
註:在這兒打獵是要有執照的。而且一些的地區是有特定的季節才開放狩獵。
後記:在寫完這篇文後,我突然想起以前大學時上過一門課。教授是伊朗人,不但講課精彩,人也很幽默。一回他為帶了一大盤據說是他們伊朗人的美食來「現寶」,原來是羊頭大餐!有羊耳肉羊臉頰肉.....最驚人的是還有羊眼珠子!他說眼珠子是最好吃的部位﹝跟會吃魚的人都愛吃魚眼睛一樣?﹞,還當場吃給我們看!嚇得一些膽小的女同學尖叫!教授還說,「誰敢吃另一隻眼睛的,給他加十分!」其實,他的用意是在教導我們,要打破自己的文化偏見──你不敢吃羊頭,覺得恐怖野蠻,人家看你吃豬肉培根才更噁心咧!尤其是念教育的,更要懂得尊重不同的文化習俗才是。

你竟然用「噴香」形容耶....
啊就真的是很香咩!
你如果不告訴我是鹿肉我可能吃吃看可是你講了 我就自己有個彆扭 :P
要突破心防嘛!哈哈
你一邊閃光一邊教書,真是太厲害了! 不過我卻一直想著鹿排要是帶回來,用藥燉來給他煮成一大鍋鹿肉爐,一定很精彩吧!!! 下次請他們帶著電鋸和小斧頭去打獵吧!
還是你懂吃,我就沒想到用藥膳耶!
伊朗教授吃羊頭肉羊眼睛嚇人,你那時應該拿出我們的國際驕傲「豬血糕」吃給他看.....XD
哈,你反應快喔!我當時還真應該輸人不輸陣的啊!
我也吃過鹿肉,不過是猛古烤肉的鹿肉片。吃起來跟牛肉差不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