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陣子啃書,在那些磚頭厚的小說中,有幾本是宮廷歷史小說。其中有些是根據史實改編的故事,也有的是椑官野史,總之,都很精彩,會讓人愈罷不能地一直讀下去。

「以古為鑑,可以知興替。」從這些故事中,小恩也學到了一些道理,其中一個就是:「帝王之家真的是最失敗『家庭』範例啊!」

撇開皇親國戚一生下來就含著銀湯匙,從小就過著錦衣玉食的日子不說,單從一個家庭的角度來看那些王子公主、親王格格的話,他們還真的是一群不幸的孩子。一出生就不能待在親娘身邊,吃喝拉睡都是外人在處理,雖然吃好穿好用好,可負責照料的乳母太監宮女畢竟不是家人,雖然他們「服務對象」是個孩子,但那也還是個「主子」,主子上頭還有更大的天子!都說伴君如伴虎,我想伴老虎幼仔的日子大概也不會太輕鬆;萬一伺候不周,龍心不悅的話,那可是會掉腦袋的──這樣子戰戰兢兢的「全托」安親班,雖然硬體設備一流,但軟體方面素質堪虞,整體來說,無論是對「雇主」還是「員工」,應該都不是算健全安穩的環境吧?

不過呢,孩子畢竟是生來就需要人疼,也需要有人愛的﹝就連雁寶寶破殼而出,頭一眼見到的生物不也就當媽追著跑嗎?﹞,既然親媽親爹不在身邊,那麼誰陪著伴著的時間最多、相處的時日最久,跟誰就最有感情囉!這些小主子跟乳母太監宮女嬤嬤天天膩在一塊兒,也怪不得在他們幼小心目中,跟高高在上的父皇、母后比起來,宮女太監還顯得親切有人味兒多,也更值得信賴了。就拿明朝的例子來說好吧,後人都罵說憲宗的萬貴妃﹝原是從小照顧他的宮女,後搖身一變成了枕邊人。權傾一時,還差點害皇帝無後,後宮有孕的嬪妃全給善妒又無子的她給做掉啦!﹞、憙宗的乳母客氏與太監魏忠賢﹝就是《龍門客棧》裡那個作惡多端的「九千歲」﹞,還有英宗的太監王振﹝就他慫恿皇帝御駕親征結果釀成土木堡之變﹞這些人干涉朝政、穢亂後宮,使得整個大明王朝元氣大傷,最後一厥不振;不然就怪那些皇帝,被這些宮女奶媽太監牽著鼻子走,真是昏君!可換個角度想,這些人是從小照顧皇上起居,與皇上最親的人,雖說沒有家人的血緣,可論感情可強過生身的父母呢!也難怪小皇子長大後肯聽他們的。

孩子從小不是自己帶,「外包」給別人,其實不單影響孩子心靈的發展,對父母也不見得就省事省心。皇上不用說了,後宮嬪妃成群,皇子公主生一堆,可真正與孩子互動的機會是少之又少。而且兒子間爭權奪嫡,有時還會上演弒父的血腥戲碼哩!生孩子的皇后妃子呢?孩子出生就給別人帶,生活起居全假外人之手,就連教養學習都有專人代勞,看似輕鬆自在,生完孩子還是可以天天打扮美美的、討皇上歡心,可實際上孩子對她們來說,比較像是鞏固權利位份的籌碼,母憑子貴,圖得是嫡子的名份。更甚者,像武則天那種當了寵妃又「升等」成皇后,最後不過癮自己當起女皇帝來著的,如果影響到大權的話,親生兒子孫子都可以殺!哪來什麼天倫之樂呢?

「無情最是帝王家」,之所以無情,那是因為從來沒有過親情的互動與體驗。不用半夜起來餵奶換尿布,不用下廚弄三餐,不用訓練大小便,不用在家盯功課,不用講睡前故事.......孩子成長過程中那些「麻煩事」全不用親自動手,不需事必躬親,乍聽之下,好像省了不少麻煩,但實際上是失去了彼此認識、互相體諒、一同成長的機會。可惜後人沒注意到皇室家庭的缺點與弊端,還想拼命效尤──看看現在那些所謂的豪門富二代,褓姆管家司機樣樣俱全,給像公主王子似地捧著。是說,再怎麼富可敵國也沒有人家皇帝有錢有權吧?皇家尚且出昏君,何況是平民百姓家呢?尤其是看到一些孩子,不曉得是耳濡目染還是天生劣根,對褓姆幫傭態度惡劣無禮,簡直跟小暴君沒兩樣!這樣的家庭,真能算是好家庭嗎?

記得小時候讀過一個童話故事,一位求子多年的國王好不容易有了一位王子,等不及要孩子快快長大好繼承王位的他詔告天下:「誰能獻上讓孩子快速『轉大人』的靈丹妙藥重重有賞!」於是來了一位江湖術士,說他知道哪裡有此仙藥,但因路途遙遠、仙藥難得,需帶王子一同前往,等找著仙藥讓王子服下後,定帶他回來見王。國王欣然同意。過了十八年後,術士果然帶了「服了仙藥」,長大成人的王子回來,國王見了大喜,重重賞了這位術士........

當初讀完這故事後忍不住大笑:「這國王太笨了吧!十八年本來就能讓一個孩子長大成人好不好!」這麼笨的國王,我看不是王子需要吃仙藥,是他自己需要補腦丸吧!

其實想想,這童話裡的國王也好、歷史中的帝王之家也好,其實不也是很多現代一些不負責任父母的寫照嗎?

這是個凡是講求速度效率的時代,就連養兒育女都希望有捷徑──最好是能跳過那些不知所措、手忙腳亂的菜鳥新手期,不用面對孩子哭鬧纏磨的煩人期,也不用處理孩子彆扭難搞的青春期,花錢請個褓姆、請個管家、請個家教,由他們來代替父職母職,省去那些煩心操勞的瑣事。自己只要在孩子乾乾淨淨、乖乖順順、安安靜靜的時候再來當慈母慈父就好了。直接當個現成的坐享其成者,都不用付代價﹝有啦,有花錢請人這樣.......﹞真是太划算了!

「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」,這招懶人育兒法,千百年來不曉得多少人用過──好好翻翻歷史,看看書中的結局吧!不要重蹈覆轍,還以為是自己花的錢不夠多呀!唉........

後記:這篇文寫完後,小恩覺得有必要說明一下。本人絕不是鼓勵所有職業婦女都得辭職回家帶小孩,也不是說所有請褓姆幫傭的家庭就是不負責任。我想表達的是,花錢買方便不是不可以,但無論錢怎麼花,都應該好好省視一下自己的心,不要讓「金錢萬能」的想法左右了我們養兒育女的價值觀。或許我們都明白「很多東西是錢買不到的」的道理,可我們卻沒有好好去盤點,到底是哪些東西千金不換?很多情況下,若沒有一定的「量」,也很難帶出好的「質」來;投注的時間心思不足,有時是很難得著「好交易」的。

這篇文昨晚只寫了一半,早上起來,讀經禱告時,讀到《馬太福音》,耶穌說:「我餓了,你們給我吃。渴了,你們給我喝。我作客旅,你們留我住。我赤身露體,你們給我穿。我病了,你們看顧我。我在監裡,你們來看我......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,就是做在我身上了。」其實,這不也是對為人父母的教導嗎?孩子不就是一個家庭裡最小的那一位嗎?需要我們給他一個溫暖安全的環境,給他身心靈的照顧與保護。與他們生活相關的大小事不應視為一種麻煩;為他們的付出,也不當看為是一種失去自我的犧牲。耶穌為我們立下了一個好榜樣,祂捨己、祂謙卑,祂願意像僕人一樣來服事所愛的人。祂教導我們,出於愛的付出,不一定都是容易輕省的,但它帶給我們的祝福,卻遠遠超過我們所給予的一切。是為記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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