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魚丸不見了!」中午愛宴的時候,C姐妹在廚房裡哇啦哇啦的大叫。
今天輪到C姐妹負責教會的膳食,一大早就見她忙進忙出的。爐子上一鍋蘿蔔排骨湯,已經燉了兩三個鐘頭,鍋蓋被水蒸氣頂得噗嗤噗嗤響,香噴噴的味道瀰漫了整個廚房。
「魚丸全都不見了!」據C姐妹說,她把一袋的魚丸下鍋,再撒下剁碎的蔥花與香菜,熄了爐火後就去聚會。結果現在揭開鍋蓋,原本滿滿浮在湯面上的魚丸全部消失了!
「妳確定妳有擺魚丸嗎?」T媽媽問。
「拜託!我再怎麼更年期健忘症也不至於不記得自己有沒有擺魚丸吧!」C姐妹白了她一眼。
那魚丸哪裡去了?該不會就這樣被煮化了吧?
「我的魚丸啊........」C姐妹還在那裡唉唉叫。這時C的老公跑來了,扯扯C的衣袖,示意她不要作聲,然後指指旁邊:「你的魚丸全在那兒呢!」
一看,一向吃飯時速度不落人後,拿食物動作特快的M已經坐在椅子上大塊朵頤了;而他面前擺了一個碗,裡面全是堆得尖尖的.......魚丸。
「啊他就這樣把一鍋魚丸全撈起來唷?」C不看則已,一看更氣了:「一整鍋耶!有沒有想到別人也要吃呀?」
C的老公把她拉到一邊:「不要這樣大聲嚷嚷啦!給他留點面子,待會兒再跟他說吧!」
「待會兒說,待會兒魚丸就全被吃光啦!」C忿忿不平地說。
一頓飯下來,C的臉色不太好看;她的眼睛,像魚丸一樣大,直瞪著M的碗。
其實這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的情況了。上回Potluck 的時候,有人帶了一大盆的炸雞;T大概是對炸雞情有獨鍾,餐盤裡什麼都沒拿,就挾了一整盤的炸雞。也還好因為那天的菜色豐富,其他人可能也沒注意炸雞一下子就見底了。只是後來看到T的桌前堆積如山的雞骨頭,才有人恍然大悟:「原來今天有炸雞!」
T是個二十來歲的小夥子,還在念書。跟著女朋友來教會也有一段時間了,平常與大家的互動還好, 算是個不難相處的人。唯獨在吃飯這件事上,他似乎顯得有些.....怎麼說呢?貪心......或者是......自私吧?
飯後,C的老公問:「那個......你要去跟M講魚丸的事嗎?」
或許是餘怒未消,C沒好氣的說:「怎麼講?吃都吃光了!再說,這麼大一個人了,這種簡單的『國民生活需知』還要我去教他嗎?」
「不然T媽媽去講好了!」C老公對T媽媽說:「你是長輩,他或許聽得進去!」
T媽媽連忙搖手:「不好不好啦!這樣好像我在監督他吃東西似的。」 ﹝誰想扮黑臉呢?﹞
「都是你啦!那時候看到不當場阻止他!」現在箭頭指向C的老公了。
「哎呀,當場阻止他不是更尷尬?」C的老公說:「難道要請他把魚丸倒回去,大家吃回鍋魚丸嗎?再說,我跟他又不熟,這樣當面阻止他有些不好意思說!」 ﹝也對,仗義執言的事不是人人做得的?﹞
「不然就請牧師去跟他講好了!再怎麼說牧師也有這個權柄來教導弟兄姐妹嘛!」 ﹝燙手山芋丟給傳道人。唉.....牧養教會還真不容易,連吃個飯也得插手管!﹞
對很多人來說,「吃東西時要想到別人」是天經地義的基本道理。在飯桌上與家人共餐,如果只挑自己愛吃的,或是專揀好料放入碗裡,是會被長輩斥責的。平常分食糖果餅乾,如果不和兄弟姐妹分享,自己獨吞的話,那肯定是會成為「公敵」的。與朋友出去吃館子,在別人還沒下箸就秋風掃落葉把食物全夾到自己碗裡,那簡直是不可思議的無禮。
對某些人來說,以上種種用餐禮節,與「到郵局辦事要排隊」、「在聚會時要關手機」、「博愛座就是給老弱傷殘坐的」......一樣,是裡所當然的行為。 所以當他們遇到像T這樣把魚丸、炸雞一網打盡的行徑,就會覺得匪夷所思、難以消化。「怎麼會有這種人?」「怎麼可以這樣?」因為覺得是自然應該知道、做到的「基本生活態度」,所以看到有人不按規矩行的時候,受冒犯的感覺特別強烈。
C姐妹、C的老公與T媽媽這樣推來推去,不敢出面去跟M講魚丸的事,算不算是「怯懦的行為」呢?這樣,是不是成了只敢暗裡放砲,不敢正面與人交鋒的「俗辣」﹝台語:意謂膽小怕事之徒﹞呢?
如果換做你我,會怎麼處理這樁「魚丸事件」?
該去指正這樣的行為嗎?是不是應該去告訴他們:「你這樣做是不對的!」然後順便教導他們:「舀魚丸的時候請想到下一個人。」、「拿炸雞的時候請想想後面還有人在排隊。」
還是不想得罪對方,所以忍氣吞聲;然後趁魚丸還在的時候,多撈幾顆起來放在自己的碗裡?
﹝未完 待續﹞
今天輪到C姐妹負責教會的膳食,一大早就見她忙進忙出的。爐子上一鍋蘿蔔排骨湯,已經燉了兩三個鐘頭,鍋蓋被水蒸氣頂得噗嗤噗嗤響,香噴噴的味道瀰漫了整個廚房。
「魚丸全都不見了!」據C姐妹說,她把一袋的魚丸下鍋,再撒下剁碎的蔥花與香菜,熄了爐火後就去聚會。結果現在揭開鍋蓋,原本滿滿浮在湯面上的魚丸全部消失了!
「妳確定妳有擺魚丸嗎?」T媽媽問。
「拜託!我再怎麼更年期健忘症也不至於不記得自己有沒有擺魚丸吧!」C姐妹白了她一眼。
那魚丸哪裡去了?該不會就這樣被煮化了吧?
「我的魚丸啊........」C姐妹還在那裡唉唉叫。這時C的老公跑來了,扯扯C的衣袖,示意她不要作聲,然後指指旁邊:「你的魚丸全在那兒呢!」
一看,一向吃飯時速度不落人後,拿食物動作特快的M已經坐在椅子上大塊朵頤了;而他面前擺了一個碗,裡面全是堆得尖尖的.......魚丸。
「啊他就這樣把一鍋魚丸全撈起來唷?」C不看則已,一看更氣了:「一整鍋耶!有沒有想到別人也要吃呀?」
C的老公把她拉到一邊:「不要這樣大聲嚷嚷啦!給他留點面子,待會兒再跟他說吧!」
「待會兒說,待會兒魚丸就全被吃光啦!」C忿忿不平地說。
一頓飯下來,C的臉色不太好看;她的眼睛,像魚丸一樣大,直瞪著M的碗。
其實這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的情況了。上回Potluck 的時候,有人帶了一大盆的炸雞;T大概是對炸雞情有獨鍾,餐盤裡什麼都沒拿,就挾了一整盤的炸雞。也還好因為那天的菜色豐富,其他人可能也沒注意炸雞一下子就見底了。只是後來看到T的桌前堆積如山的雞骨頭,才有人恍然大悟:「原來今天有炸雞!」
T是個二十來歲的小夥子,還在念書。跟著女朋友來教會也有一段時間了,平常與大家的互動還好, 算是個不難相處的人。唯獨在吃飯這件事上,他似乎顯得有些.....怎麼說呢?貪心......或者是......自私吧?
飯後,C的老公問:「那個......你要去跟M講魚丸的事嗎?」
或許是餘怒未消,C沒好氣的說:「怎麼講?吃都吃光了!再說,這麼大一個人了,這種簡單的『國民生活需知』還要我去教他嗎?」
「不然T媽媽去講好了!」C老公對T媽媽說:「你是長輩,他或許聽得進去!」
T媽媽連忙搖手:「不好不好啦!這樣好像我在監督他吃東西似的。」 ﹝誰想扮黑臉呢?﹞
「都是你啦!那時候看到不當場阻止他!」現在箭頭指向C的老公了。
「哎呀,當場阻止他不是更尷尬?」C的老公說:「難道要請他把魚丸倒回去,大家吃回鍋魚丸嗎?再說,我跟他又不熟,這樣當面阻止他有些不好意思說!」 ﹝也對,仗義執言的事不是人人做得的?﹞
「不然就請牧師去跟他講好了!再怎麼說牧師也有這個權柄來教導弟兄姐妹嘛!」 ﹝燙手山芋丟給傳道人。唉.....牧養教會還真不容易,連吃個飯也得插手管!﹞
對很多人來說,「吃東西時要想到別人」是天經地義的基本道理。在飯桌上與家人共餐,如果只挑自己愛吃的,或是專揀好料放入碗裡,是會被長輩斥責的。平常分食糖果餅乾,如果不和兄弟姐妹分享,自己獨吞的話,那肯定是會成為「公敵」的。與朋友出去吃館子,在別人還沒下箸就秋風掃落葉把食物全夾到自己碗裡,那簡直是不可思議的無禮。
對某些人來說,以上種種用餐禮節,與「到郵局辦事要排隊」、「在聚會時要關手機」、「博愛座就是給老弱傷殘坐的」......一樣,是裡所當然的行為。 所以當他們遇到像T這樣把魚丸、炸雞一網打盡的行徑,就會覺得匪夷所思、難以消化。「怎麼會有這種人?」「怎麼可以這樣?」因為覺得是自然應該知道、做到的「基本生活態度」,所以看到有人不按規矩行的時候,受冒犯的感覺特別強烈。
C姐妹、C的老公與T媽媽這樣推來推去,不敢出面去跟M講魚丸的事,算不算是「怯懦的行為」呢?這樣,是不是成了只敢暗裡放砲,不敢正面與人交鋒的「俗辣」﹝台語:意謂膽小怕事之徒﹞呢?
如果換做你我,會怎麼處理這樁「魚丸事件」?
該去指正這樣的行為嗎?是不是應該去告訴他們:「你這樣做是不對的!」然後順便教導他們:「舀魚丸的時候請想到下一個人。」、「拿炸雞的時候請想想後面還有人在排隊。」
還是不想得罪對方,所以忍氣吞聲;然後趁魚丸還在的時候,多撈幾顆起來放在自己的碗裡?
﹝未完 待續﹞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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