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好意思,讓大家等了幾天才把魚丸重新端上檯面。
﹝首先小恩要謝謝所有留言的格友,謝謝你們花時間讀了這篇「人間蒸發的魚丸」一文,並用心的寫下你們寶貴的意見。這是個真實的故事,就發生在小恩的教會──當然為了當事人的隱私,我在一些細節上做了些調整。不過整個文章的架構與內容大抵上與事實相去不遠。﹞
有朋友好奇的問:「後來呢?」到底有沒有人去找M曉以大義?俠女小恩有沒有去仗義執言呢?
很抱歉讓大家失望了,這回小恩沒有發揮俠義精神跑去跟M討魚丸耶。因為我並沒有親眼目睹魚丸事件﹝當時我正忙著照拂跑來跑去的阿米兒﹞,我是覺得啦,要「人贓俱獲」時曉以大義效果會比較好。
在以前,我對這類不知歹的人總是不假以辭色,甚至會當場糾正:「這位先生,你已經拿第二盤了,可是在廚房忙進忙出的人一口都還沒吃到耶!」然後就搶在他前面,把食物挾起來:「得替人家留點東西吃吧!」
這樣做不對嗎?在「理」字上,我想我絕對站得住腳──有些人把客氣當福氣,得寸進尺的事永遠做得不夠!對付這種人動作就是要比他快、狠、準!
可是在「情」字上呢?
這裡所謂的「情」,是指耶穌基督所教導的,「愛你的鄰舍」、「愛你的仇敵」的那種感情──是教會中屬神兒女的愛與包容。我覺得,我那樣對待那些人的態度, 在上帝面前,我無法理直氣壯。
這也是為什麼我會在之前重播那篇「愛宴」一文的原因﹝很巧的是,此文也在今天9月3日上報了。見北美世界日報家園版﹞我希望能透過「愛宴」一文,說明教會並不是在姑息那些人的行為──其實在某些尖銳的議題上,教會有著比一般世俗更嚴格的不妥協性。只是在教會裡,「愛」宴有著比普通聚餐更深一層的意義......
﹝好像說教論理的篇幅占太多了些厚?言歸正傳吧!後來魚丸事件如何收場?﹞
雖然小恩這回沒「出手」,不過有一個比小恩還「勇」的一位大姐頭出馬了──B也是才來教會沒多久。老實說,平時她的「食速」與吃相,跟M......有得比。 那天她忙著在外頭講手機,遲了些進來用餐,大概一早先去廚房「探聽」過了,知道中午的菜色是什麼;所以當她發現鍋裡一顆魚丸也沒有時,馬上哇哩哇啦的嚷著:「怎麼?魚丸全撈光啦?」然後「直覺」地用凌厲的眼光朝M那裡「掃射」。
M大概被瞧得有點坐立不安,藉把餐盤扔到垃圾桶的機會起身躲開大姐頭的眼光。這時老實巴搭的S弟兄還傻傻的問:「有嗎?哪有什麼魚丸?不就是蘿蔔排骨湯嗎?」﹝唉,真是哪壺不開提哪壺呀!﹞
B一聽更是火上澆油,她揮舞著湯杓:「就有魚丸!我早上去廚房看過了!不信,問煮湯的C呀!」她又瞪了T一眼,冷笑:「不然,問M應該也知道吧?鍋裡本來有魚丸吧?」
這下子原本餘怒未消的C姐妹反而心軟了──吃都吃完了,何必把場面鬧得這麼難看!這樣讓M下不了台又有什麼意義呢?她打圓場地說:「是我不好啦,魚丸放太少了。既然大家愛吃魚丸,那我下次多煮一點好了!」 C的老公開玩笑的說:「老婆!你的手藝進步囉!魚丸湯這麼受歡迎!」T媽媽也順勢說:「對呀!C姐妹最會煲湯了!應該來開班授徒啦!」
於是大家焦點就轉到要C開烹飪班的議題上了。這時C與T四目相會,T露出既感激又慚愧的眼光;而C呢?她心照不宣的朝T微微一笑,那個神情,有點像是大姐姐原諒了闖禍的弟弟。
後來我也去舀了一碗湯。雖然少了魚丸,可是在我嘗起來,卻是C姐妹有史以來,煮過最好喝的一鍋「魚丸湯」了。
﹝首先小恩要謝謝所有留言的格友,謝謝你們花時間讀了這篇「人間蒸發的魚丸」一文,並用心的寫下你們寶貴的意見。這是個真實的故事,就發生在小恩的教會──當然為了當事人的隱私,我在一些細節上做了些調整。不過整個文章的架構與內容大抵上與事實相去不遠。﹞
有朋友好奇的問:「後來呢?」到底有沒有人去找M曉以大義?俠女小恩有沒有去仗義執言呢?
很抱歉讓大家失望了,這回小恩沒有發揮俠義精神跑去跟M討魚丸耶。因為我並沒有親眼目睹魚丸事件﹝當時我正忙著照拂跑來跑去的阿米兒﹞,我是覺得啦,要「人贓俱獲」時曉以大義效果會比較好。
在以前,我對這類不知歹的人總是不假以辭色,甚至會當場糾正:「這位先生,你已經拿第二盤了,可是在廚房忙進忙出的人一口都還沒吃到耶!」然後就搶在他前面,把食物挾起來:「得替人家留點東西吃吧!」
這樣做不對嗎?在「理」字上,我想我絕對站得住腳──有些人把客氣當福氣,得寸進尺的事永遠做得不夠!對付這種人動作就是要比他快、狠、準!
可是在「情」字上呢?
這裡所謂的「情」,是指耶穌基督所教導的,「愛你的鄰舍」、「愛你的仇敵」的那種感情──是教會中屬神兒女的愛與包容。我覺得,我那樣對待那些人的態度, 在上帝面前,我無法理直氣壯。
這也是為什麼我會在之前重播那篇「愛宴」一文的原因﹝很巧的是,此文也在今天9月3日上報了。見北美世界日報家園版﹞我希望能透過「愛宴」一文,說明教會並不是在姑息那些人的行為──其實在某些尖銳的議題上,教會有著比一般世俗更嚴格的不妥協性。只是在教會裡,「愛」宴有著比普通聚餐更深一層的意義......
﹝好像說教論理的篇幅占太多了些厚?言歸正傳吧!後來魚丸事件如何收場?﹞
雖然小恩這回沒「出手」,不過有一個比小恩還「勇」的一位大姐頭出馬了──B也是才來教會沒多久。老實說,平時她的「食速」與吃相,跟M......有得比。 那天她忙著在外頭講手機,遲了些進來用餐,大概一早先去廚房「探聽」過了,知道中午的菜色是什麼;所以當她發現鍋裡一顆魚丸也沒有時,馬上哇哩哇啦的嚷著:「怎麼?魚丸全撈光啦?」然後「直覺」地用凌厲的眼光朝M那裡「掃射」。
M大概被瞧得有點坐立不安,藉把餐盤扔到垃圾桶的機會起身躲開大姐頭的眼光。這時老實巴搭的S弟兄還傻傻的問:「有嗎?哪有什麼魚丸?不就是蘿蔔排骨湯嗎?」﹝唉,真是哪壺不開提哪壺呀!﹞
B一聽更是火上澆油,她揮舞著湯杓:「就有魚丸!我早上去廚房看過了!不信,問煮湯的C呀!」她又瞪了T一眼,冷笑:「不然,問M應該也知道吧?鍋裡本來有魚丸吧?」
這下子原本餘怒未消的C姐妹反而心軟了──吃都吃完了,何必把場面鬧得這麼難看!這樣讓M下不了台又有什麼意義呢?她打圓場地說:「是我不好啦,魚丸放太少了。既然大家愛吃魚丸,那我下次多煮一點好了!」 C的老公開玩笑的說:「老婆!你的手藝進步囉!魚丸湯這麼受歡迎!」T媽媽也順勢說:「對呀!C姐妹最會煲湯了!應該來開班授徒啦!」
於是大家焦點就轉到要C開烹飪班的議題上了。這時C與T四目相會,T露出既感激又慚愧的眼光;而C呢?她心照不宣的朝T微微一笑,那個神情,有點像是大姐姐原諒了闖禍的弟弟。
後來我也去舀了一碗湯。雖然少了魚丸,可是在我嘗起來,卻是C姐妹有史以來,煮過最好喝的一鍋「魚丸湯」了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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