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米兒最近「養」了一個寵物。

他對這新寵物愛不釋手,到哪兒都要帶著牠。

「牠」不是貓也不是狗、不是鳥兒也不是毛蟲;牠﹝正確的說法應該是「它」﹞是…..一朵花。
是的,一朵花。一朵粉紅色的大波斯菊。

可能是逛了一趟植物園, 「憐香惜玉」的潛質給激發出來了;阿米兒愛上了「捻花惹草」。無論到哪兒,只要看到漂亮的花就不忍釋目,直吵著「帶朵花回家」。

無奈媽媽我三申五令:「花園種的花不可以摘。路旁的野花不要採。」所以阿米兒只能遠觀不可褻玩焉,頂多揀揀自動掉落地上的花兒﹝上回去植物園那朵小白花就是這樣給他一路捏在手裡,寶貝得不得了。﹞所以他心心念念就是要「去花店買可以帶回家的花」。

上星期去容容阿姨公司附近的農夫市場,阿米兒發現了賣花攤,當下賴著不走,非要媽媽給他買朵花兒──厚!這小子真比他老媽有氣質耶!我已經好久沒買花插在客廳了說!照顧小孩都忙不過來了,哪兒還有閒工夫弄花弄草的?問他要買哪種花,阿米兒毫不遲疑的指著那一大桶大波斯非州菊:「要這種粉紅色的花!」

好吧,一枝大波斯非洲菊才一塊美金,就了了他一樁心願唄。花販將花兒用紙包好遞給阿米兒,阿米兒開心極了!一路拿著他的寶貝花又蹦又跳的。


於是,這朵粉紅花成了阿米兒的新歡,到哪兒都帶著。無論是去公園、去逛街、甚至去教會,就看到這個小男生握著一枝花跑來跑去;惹得不少行人的側目──小孩出門隨身帶著小熊啦、洋娃娃啦、玩具車啦是很稀鬆平常的事。只不過帶著一朵花…………還真是有點奇怪耶!



這枝特蒙眷顧的花就這樣跟著阿米兒趴趴走。經過一整天的折騰,沒有水份的滋潤,又給握在熱熱的手心裡,花萼整個垂了下來,看起來奄奄一息。回到家後我告訴阿米兒:「花兒累了,而且口渴了,需要休息喝水。」於是找出塵封已久的水晶玻璃瓶,灌些水,讓這朵被熱情「過度刺激」的花好好休息一下。

晚上,阿米兒說要跟花兒一起睡。我告訴他「花兒喜歡睡在花瓶裡」,阿米兒依依不捨地輕輕吻了一下花兒說:「Good nightSee you tomorrow!」

或許是經過一夜的滋潤、不然就是阿米兒的王子之吻使它起死回生。隔天一早,本來彎腰駝背的花居然又挺了起來。阿米兒開心極了,像是熱戀中的情人,一「夜」不見,如隔三秋,他又帶著花兒四處走、到處逛,逢人就現寶:「我的花!」。

於是連著幾天,阿米兒這個護花使者與他的「寵物」形影不離。人家是溜狗,他是「溜花」。不曉得這朵花壽命多長,可以「凍」多久?萬一它真的香消玉殞、回天乏術了,那我是不是還得學林黛玉,來個葬花大典呢?

後記:把一枝花當寵物,會不會很奇怪呢?我想,就孩子來說,「寵物」的定義是很廣泛的。只要是喜歡的東西,都可以是心愛的寵物,不見得就一定要是會動會走、能吃能睡的「活物」才算是「寵物」吧。這朵粉紅花雖然不會言語、也不會搖尾撒嬌、甚至還不能陪他玩,但在阿米兒「萬物皆有情」的世界觀裡,不會動、不能言的花一樣可以是他親愛的夥伴,可以陪著他趴趴走。在童話的想像世界裡,花兒、蜜蜂、蝴蝶都是可通人性、可以與人溝通的──或許在現實生活中,也只有小孩才能解花語,用大人所聽不見的聲音來跟它們溝通呢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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