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恩寫格子也有四年了吧!因為走的是親子育兒路線,講的都是家庭生活瑣事;來拜訪的朋友也以媽媽格友居多,幾年來一直都算是風平浪靜,與世無爭。可是卻想不到,在四年後,小恩居然也碰到了網路小白

話說那天發現了一個署名「路人」的陌生人,在小恩的一篇文中留下了與本文不相干的留言,內容是針對某新聞話題提出質疑;雖然立場偏頗,但口氣也還算客氣;所以我本來不以為意。想不到這位路人,馬上又用另一暱稱留了另一段話,這次指名小恩的某一格友做出攻訐,口氣開始不怎麼禮貌了。

這下小恩覺得看不過去了:第一,如果這位路人,是想找我那位格友放話,那他﹝她﹞是不是應該去人家家留言呢?你該不會是迷路了吧?

第二,這位路人一直針對某新聞事件做出評論;是說,如果你覺得我那位格友的意見跟你不合,你不開心,你可以自己在自家格子裡寫一篇文啊!你跑來我家發表意見做什麼呢?我又沒在我的格子發表過與那件新聞相關的文章,這樣的行為,不是很莫名其妙嗎?

於是小恩就把那兩則留言給隱藏起來了。﹝是說,這是我的格子,身為格主,我有權利刪除或隱藏我認為不合適的留言吧?如果我的認知沒錯的話,這叫「我的自由」是不是?

結果這位仁兄不開心了﹝對不起,如果這位路人是女性的話......只是我直覺認為,這隻小白應該是公的。﹞,他馬上又留下第三則留言,質問我「為什麼把他的留言改成悄悄話」?還要我「幫忙轉達」他要對那位格友說的話。

這下我忍不住大笑起來:「什麼時候小恩的格子成了義務轉播站啦?」原來我的副業是接線生、傳話筒耶?

於是我再把第三則留言給隱藏起來。想不到路人不開心了,原來還算彬彬有禮的留言變成三個字:「啦啦啦」。欸.......你是想唱歌給我聽,還是唱給我那位格友聽啊?﹝這個我沒刪,因為幼稚得好好笑,留給大家看一下。

可能是因為得不到回應,又覺得自己的「肺腑之言」被埋沒了很生氣,路人開始到我別篇文章去留言。同樣是針對某新聞事件發聲,指名要轉達給某格友看。

是說,這位路人,你真的辛苦了!難為你一直點閱小恩的文章,連舊文也給點出來,謝謝你幫我衝人氣啦!

於是他到處「啦」、到處留話,小恩格子一下子人氣暴衝,破了一週記錄!

只是,小恩的格,畢竟是親子家庭格,來訪的多是良家婦女、婆婆媽媽,總不要嚇到人家,影響格友的心情吧?﹝是說,這位路人,你的留言應該是去影劇娛樂版發才對,你這樣跑來婦孺幼弱的格子亂放話是不是有些過份,是覺得我們女人小孩好欺負嗎?﹞所以小恩只好暫時設定留言為「只限痞客好友」──在此要為那些非痞客的朋友獻上歉意。如果你們有話要對小恩說,請暫時依媚兒給我好了!

以上為小恩碰到網路小白之實錄。

對了,其實,要揪出小白,也不是那麼困難。「凡走過的,必留下痕跡。」那位不同化名的路人,他的IP早已秀出來了﹝是同一個人沒錯,他也到別的格友家去留類似的話﹞,而且有熱心的朋友幫我找到他的所在地,甚至提供向網路警察舉報的方式。﹝這也是小恩不直接刪掉留言的原因:好日後做呈堂供物!哈哈!﹞只是小恩想,或許,這位路人,只是一個無法控制自己,不懂得網路禮儀的無知之士;他或許沒有惡意,但卻無意造成別人的困擾。在此,小恩同情你、也奉勸你:網路雖然是個言論自由的地方,但不代表你可以把別人的花園當公園,隨地拉隨地吠﹝是說,逛公園好像也應該有公德心吧?﹞。每個人都可以有不同的聲音與意見,就算別人的想法跟你的不一樣、甚至是錯的,我們也該尊重他們在自家說話的權利,不是嗎?一個「正港的」正人君子,是在沒有人看到、也沒有人認識你的時候,一樣能謹言慎行、謙和有禮,而不是以為躲在電腦後面就可以大放獗詞、為所欲為──畢竟,網路無遠弗界,但它也一樣可以讓一個人無所遁形、原形畢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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