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角色扮演」或「角色互換」是我們在上親子講座時常做的活動。目的是透過不同的角色扮演,學習去體會當事人﹝特別是孩子﹞的心情,以他們的角度來看事情的來龍去脈。

今天主講人要媽媽們兩個一組。一個站在椅子上,扮演一個「氣急敗壞」的媽媽;另一個坐在地上,扮演「屢勸不聽」的孩子。在半分鐘內,媽媽站在椅子上不停地碎碎念:「跟你講過多少次了!」「你怎麼就是聽不懂?」「你為什麼就是學不到教訓?」「你怎麼不能像xxx一樣?」.......之後再換原本坐在地上的「小孩」站到椅子上當媽媽,重覆半分鐘類似的碎碎念。

之後主講人問大家,「當小孩的滋味如何?」有人說,原來「在孩子的眼中,媽媽這麼高大」,「面對一個比自己高很多的人在發脾氣,感覺特別可怕。」也有人說:「這樣懸殊的高度差距,讓坐在地上的『小孩』很有壓迫感。」還有人說:「坐在地上看著椅子上的大人,只感到她手勢與表情所表達出來的情緒與怒氣,卻不能真正把她講出來的話聽進去。」也有人說:「坐在地上被高高在上的人不斷地指責,感覺很想哭。」

主講人說,這就是我們在盛怒中責罵孩子時,他們所感受到的情緒。其實,我們並沒有真正的「處罰」或是責打孩子,但所造成的衝擊卻一樣具有威力。當然,在剛剛的活動中,母親與孩子的高度距離是經過特別拉長的,但對孩子來說,那種面對一個發怒的大人所產生的壓力或不安卻是一樣的。

這也就是為什麼,在這個課程中,一直強調,當孩子行動不對、或是做錯事時,「管教」甚於「責罰」的原因。責罰的重點往往著眼在「做錯事」──因為你的行為不當,所以該罵、要受罰。而且管教的重點在於「做錯事的動機或原因」──為什麼你的行為會不當?你當時是怎麼想的?你知道為這樣做為什麼不對嗎?簡單地說,責罰的是對「事」,而管教是對「人」﹝或者說人的「心」﹞。

主講人說,不管我們願不願意承認,其實,在養兒育女的過程中,很少孩子的錯誤行為會因為一次的責罰就一勞永逸、不會再犯的。孩子或許會因為出於害怕受罰而停止錯誤的行為,但他們的內心卻有可能因為「想躲避受罰」而產生「怨懟」﹝因為我比你弱小,所以我無可奈何﹞、「報復」﹝沒關係,等有機會我會再來一次。﹞、「叛逆」﹝口服心不服、我就是要跟你唱反調。﹞、甚至「投機」﹝這次給逮到,下回我會更小心。﹞與「自卑」﹝我總是做不好、我是壞孩子。﹞的結果。

有媽媽問了:「真的有這麼嚴重嗎?小孩會想這麼多嗎?」

主講人說了一句發人深省的話:「如果我們的管教只在表面,而沒有深入內心。短時間或許看不出,但長期累積下來,等孩子到了青少年時期,上述的負面影響就會浮現了。」

這真的很不容易耶!我覺得。尤其是小孩闖禍的那一剎那,真的是一股火都要冒上來,沒扁小孩就不錯了,哪還想到他以後青春期會怎樣?

「所以說,要教養兒女是一種雙向的成長。」主講人似乎讀出我們這些媽媽的心聲了:「在改變孩子前,我們要先能改變自己。包括我們管教孩子的方法與態度。處罰不是目的,充其量它只是『制止』了某個錯誤的行為。管教才是我們的終極目標,也就是說,我們要『教』孩子什麼才是對的。」

主持人要我們回想一下,有沒有在我們幼時或年少時,因為犯了錯而受責罰,而那事件至今讓我們印象深刻,感覺仍歷歷在目?

之後,她跟我們分享了一個小故事。

﹝未完 待續﹞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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