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直覺得美國的消費者真是幸福;美國經濟市場的行銷原則一向是顧客至上,消費者不但享受親切便捷的服務,連退貨退款也很方便;只是,原本立意甚佳的客戶至上精神,卻被不少貪小便宜,緇銖必較的「聰明人」給濫用了…… 

        常去固定的一家華人超市購物,加上有親戚也在其附近的商家上班,所以和裡面內不少的員工熟識,不但見了面打招呼,甚至在他們休息下班後還有機會坐下來聊天話家常。有一天下午,我去超市買菜,經過顧客服務處,碰到一位教會團契的姐妹,正排隊等著退貨。我隨口問她要退什麼東西,她說:「前天買了春捲皮炸春捲,用剩的想拿來退錢。」我當時聽了覺得怪怪的,已經拆開的春捲皮怎麼還拿來退呢?又不是物品本身有暇疵,而是自己吃不完所以要商家退款;這也太說不過去了吧! 

        買完菜,提著購物袋,順道去親戚的店打聲招呼。碰巧遇到在顧客服務處上班的小姐在休息時間也來店裡坐坐。她正和親戚忿忿不平的述說著剛剛不愉快的經歷:「……你知道那客人多過份嗎?明明少了好幾張春捲皮,卻硬說成是沒拆過的,逼著我們退錢。」我一聽,當下莫名的感到有些心虛,不曉得她有沒有發現我和那「春捲皮客人」認識?「是嗎?那你們退錢了嗎?」「不退能怎麼辦?在美國顧客永遠是對的啦!去年感恩節更誇張。有人兩手空空,只憑一張收據就賴我們說火雞餿了,要退錢。請他拿火雞來退,他理直氣壯的說誰會把臭掉的火雞留下來?吵來吵去還是退了他半隻火雞的錢。」 

        回家的路上,心裡一直感到不舒服。我一直在想那退春捲皮的姐妹;在教會裡,她一向是熱心親切的服事著;為什麼她會為了一包剩下的春捲皮這麼大費周章呢?我也想到那忿忿不平的超市員工,她是我一直極力邀約的福音對象之一,如果她來了教會,遇到了那位「春捲皮客人」,不知會做何感想?我想,至少在愛宴上,她是決不會去碰「炸春捲」了的!還有,我也衷心的希望,那隻烤火雞的顧客,可不要是某教會的執事或長老才好!

         基督徒都知道,傳福音要有果效,除了聖靈的感動與恩膏,「人和」也佔了很重要的位子。也就是說,基督徒本身要有好見證,生活中要帶出基督的樣式,才能說服人來相信所傳的福音。問題是,「基督的馨香」可不像灑廉價香水一樣,一開始渾身上下香噴噴的,遠遠就聞到那強烈的味道;等到時間久了,味道變淡了,甚至加上本身的汗臭味,﹝或是炸春捲、烤火雞的油煙味﹞,那股味道就讓人不敢恭維了。基督的馨香就像是人的氣質,應該是由內而外自然散發出來;就像是淡雅的花香一樣,不刻意去譁眾取寵,卻能讓人不時的感受到其香氣襲人。做父母的教養兒女,常強調「身教重於言教」;其實,基督徒傳福音,不也是如此?與其長篇大論的講述福音的好處,不如在一包春捲皮上顯出好見證,更能說服人來相信耶穌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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