容容又帶回一大堆衣服。
每隔一陣子,容容就會把穿不下的、退流行的、或者,就是「不想再穿」的衣服整理打包,帶回媽媽家。那就是我和媽媽的「衣服跳蚤市場節」到了。 媽媽因得「地利」之便,所以擁有優先挑選權;而我呢,因有「天時」之利,所以揀到的衣服往往比媽媽多。媽媽雖然可以先挑那些衣服,可是因為:一、要面對歐巴桑身材的現實狀況,二、要避免被譏為「裝小龍包」的尷尬,所以有很多時候只能「望衣興嘆」。所以我就順理成章的接受大多數的衣服了。不過據「憲﹝線﹞民」密報,媽媽每次有容容衣服新貨到來,常一個人躲在房間試穿配搭到十一、二點,過過國王穿新衣的癮,這也算是一種樂趣吧!
而我,自從生了阿米兒之後,稟持著「勤儉治家」的精神,再加上拖著一個小不點兒去逛街試裝實在不方便,所以能有在家享受「Free home shopping」的特權實在也是一大福音。再者,女人年過三十,又生過孩子,已不復往日窈窕身段,所以容容以前對我而言稍嫌大了的衣服,現在可是剛剛好──希望容容看到這段別產生誤會,大姐不是說你「大隻」啦! 所以,容容三不五時的舊貨清倉,不但給自己買新衣的理由,也給我和媽媽揀「好康」的機會,真是一舉數得的資源回收啊! 以前小時候對穿衣服並不怎麼挑三揀四。媽媽拿給我們什麼就穿什麼。而且常常我穿不下就給肥肥穿,再穿不下就輪到容容穿──現在換我揀容容、肥肥的衣服,不曉得算不算是「風水輪流轉」?一套衣服穿過三個人,也可算是物盡其用了。而且,有些衣服還轉送給伶伶、君君,這簡直把廠商的成本都給賺回來了!
媽媽不曉得為什麼,以前特別喜歡讓我們三個穿一樣的衣服;再加上一樣的髮型,差不多的身高,走在路上常被誤認為三胞胎。 其實,小時後媽媽對我們的穿著打辦是挺講究的。不但有時會特別訂做一些大衣、裙子﹝最記得那條蘇格蘭裙﹞,就連上學的制服外套也都是自己買布料請人做的。買鞋子也是件大工程,記得爸媽會特別帶我們三個坐計程車去一家皮鞋店買鞋,而且挑來挑去花好多時間。不過印象中買的大多是白皮鞋,爸爸對那種亮漆的紅皮鞋或粉紅色的娃娃鞋嗤之以鼻,說是「俗氣」。不過童年時的我真羨慕別的小女孩腳下踩著一雙亮晶晶的紅皮鞋──讓我聯想到「綠野仙蹤」裡桃樂絲的紅魔法鞋。
以前小學生每星期六可以穿便服上課。四年級以前就讀虛榮的貴族學校「私立小學」時,週六朝會時有時會每班推出一、兩個「衣著整潔」的代表──說穿了就是炫耀誰穿的衣服漂亮。而我也三不五時被叫上台大大亮相一番。現在想起當時學校這種舉動簡直是「臭資本主義下的階級比較」。對小朋友一點良性建設也沒有,只是造就小朋友的虛榮心而已。還好後來轉學至公立學校,雖然週六仍穿便服,不過那種變相服裝秀的活動再也不重演了。不過那時穿便服仍有一點點流行趨勢,就是大家幾乎都穿長筒襪,就是長至膝蓋的白長襪,如果穿雙短襪子在那時是很「聳」的打扮。而且那時女生也不作興穿裙子,一條白短褲配長筒襪加球鞋是標準打扮。大概是穿裙子跑跳不方便,而且怕「春光外洩」給男生逮到機會惡作劇。
美國小學生本來是不穿制服的,但近年來多數的公立學校也都鼓勵學生穿制服;聽說現在台灣的小朋友上學也有不穿制服的。到底穿制服好還是不好呢?贊成穿制服的認為有統一性,小孩也不用花太多心思去打扮自己;反對者認為失去了表現個體特色的機會。其實我個人是喜歡穿制服的。學生本來就是一個特定的群體,穿制服代表其群體的歸屬與集體的特色;至於個人的特色與個體的表現,如果只能靠外表的裝飾才能凸顯自我,那未免也太膚淺了。我想,就是在相同的制服外表下,一個人若能透過言行舉止,學養氣度,才華技能來顯其非凡,才是真正的有特色吧!
每隔一陣子,容容就會把穿不下的、退流行的、或者,就是「不想再穿」的衣服整理打包,帶回媽媽家。那就是我和媽媽的「衣服跳蚤市場節」到了。 媽媽因得「地利」之便,所以擁有優先挑選權;而我呢,因有「天時」之利,所以揀到的衣服往往比媽媽多。媽媽雖然可以先挑那些衣服,可是因為:一、要面對歐巴桑身材的現實狀況,二、要避免被譏為「裝小龍包」的尷尬,所以有很多時候只能「望衣興嘆」。所以我就順理成章的接受大多數的衣服了。不過據「憲﹝線﹞民」密報,媽媽每次有容容衣服新貨到來,常一個人躲在房間試穿配搭到十一、二點,過過國王穿新衣的癮,這也算是一種樂趣吧!
而我,自從生了阿米兒之後,稟持著「勤儉治家」的精神,再加上拖著一個小不點兒去逛街試裝實在不方便,所以能有在家享受「Free home shopping」的特權實在也是一大福音。再者,女人年過三十,又生過孩子,已不復往日窈窕身段,所以容容以前對我而言稍嫌大了的衣服,現在可是剛剛好──希望容容看到這段別產生誤會,大姐不是說你「大隻」啦! 所以,容容三不五時的舊貨清倉,不但給自己買新衣的理由,也給我和媽媽揀「好康」的機會,真是一舉數得的資源回收啊! 以前小時候對穿衣服並不怎麼挑三揀四。媽媽拿給我們什麼就穿什麼。而且常常我穿不下就給肥肥穿,再穿不下就輪到容容穿──現在換我揀容容、肥肥的衣服,不曉得算不算是「風水輪流轉」?一套衣服穿過三個人,也可算是物盡其用了。而且,有些衣服還轉送給伶伶、君君,這簡直把廠商的成本都給賺回來了!
媽媽不曉得為什麼,以前特別喜歡讓我們三個穿一樣的衣服;再加上一樣的髮型,差不多的身高,走在路上常被誤認為三胞胎。 其實,小時後媽媽對我們的穿著打辦是挺講究的。不但有時會特別訂做一些大衣、裙子﹝最記得那條蘇格蘭裙﹞,就連上學的制服外套也都是自己買布料請人做的。買鞋子也是件大工程,記得爸媽會特別帶我們三個坐計程車去一家皮鞋店買鞋,而且挑來挑去花好多時間。不過印象中買的大多是白皮鞋,爸爸對那種亮漆的紅皮鞋或粉紅色的娃娃鞋嗤之以鼻,說是「俗氣」。不過童年時的我真羨慕別的小女孩腳下踩著一雙亮晶晶的紅皮鞋──讓我聯想到「綠野仙蹤」裡桃樂絲的紅魔法鞋。
以前小學生每星期六可以穿便服上課。四年級以前就讀虛榮的貴族學校「私立小學」時,週六朝會時有時會每班推出一、兩個「衣著整潔」的代表──說穿了就是炫耀誰穿的衣服漂亮。而我也三不五時被叫上台大大亮相一番。現在想起當時學校這種舉動簡直是「臭資本主義下的階級比較」。對小朋友一點良性建設也沒有,只是造就小朋友的虛榮心而已。還好後來轉學至公立學校,雖然週六仍穿便服,不過那種變相服裝秀的活動再也不重演了。不過那時穿便服仍有一點點流行趨勢,就是大家幾乎都穿長筒襪,就是長至膝蓋的白長襪,如果穿雙短襪子在那時是很「聳」的打扮。而且那時女生也不作興穿裙子,一條白短褲配長筒襪加球鞋是標準打扮。大概是穿裙子跑跳不方便,而且怕「春光外洩」給男生逮到機會惡作劇。
美國小學生本來是不穿制服的,但近年來多數的公立學校也都鼓勵學生穿制服;聽說現在台灣的小朋友上學也有不穿制服的。到底穿制服好還是不好呢?贊成穿制服的認為有統一性,小孩也不用花太多心思去打扮自己;反對者認為失去了表現個體特色的機會。其實我個人是喜歡穿制服的。學生本來就是一個特定的群體,穿制服代表其群體的歸屬與集體的特色;至於個人的特色與個體的表現,如果只能靠外表的裝飾才能凸顯自我,那未免也太膚淺了。我想,就是在相同的制服外表下,一個人若能透過言行舉止,學養氣度,才華技能來顯其非凡,才是真正的有特色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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