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米兒最近在學校學了不少童謠兒歌,偶爾在家他還會來段即興表演;不是伸出兩手做划船狀的表演「Row, row, row your boat」,就是轉圈圈拍拍手做「The Hokey Pokey」。看他自得其樂的自娛娛人,不由得回想自己小時候也是個挺「愛現」的小孩;也喜歡在眾親友面前載歌載舞的「秀」一番呢!

        或許從小就有表演慾吧?幼稚園的時候被選去參加唱遊比賽,面對台下的評審老師也不知道害怕,就這樣扯著嗓子加上動作的唱起「小喇叭」那首童謠。也許是因為那是生平第一次參加比賽,所以印象深刻。到如今我都還記得「小喇叭」的歌詞:「小喇叭,滴滴答,好像喇叭花。戰士們,真偉大,殺敵保國家。吹起了喇叭滴滴答,勇敢把敵殺。吹起了喇叭滴滴答,勇敢把敵 殺。」歌詞就是那個年代流行的八股兒歌──什麼歌謠童話都要有其正面的教育意義,尤其是宣導愛國愛鄉,軍民一心思想的內容更是不可少。

        那次比賽我得了第三名,領回一張獎狀,還有鉛筆一枝。

        之後小學一年級的時候,伶牙俐齒的我又被派去參加比賽。這回是演講比賽;一年級的小朋友是「看圖說故事」。黑板上掛了四幅圖,老師要我們自己看圖編故事。依稀記得那是四張有關一隻小鳥的圖,老實說,才一年級的我還搞不太清楚狀況,只知道手指著圖瞎扯亂編的把四幅圖全「蓋」了一遍就匆匆下台。大概我是參賽者中少數幾個把圖從頭說到尾的小朋友之一吧!所以那回比賽我又得獎了──這回是第二名。

        後來終於參加「正式的演講比賽」。這回老師事先把演講稿預備好──講的是司馬光打破水缸救同伴的故事。我的工作就是從頭到尾的把故事背出來。這回不負眾望,終於拿了第一名回家。後來又參加另一次比賽,背的是先總統蔣公小時候在溪邊看小魚力爭上游的故事﹝提到蔣公時要立正站好。這是我學到的第一個演講需知﹞。名次已經忘記了,不過參加演講比賽、朗讀比賽已成了家常便飯。隨著年齡的增長,演講比賽就不只是背故事而已了;除了內容、聲量,手勢動作也很重要,還有與評審的目光接觸,上台下台的禮貌儀容......名堂花樣越來越講究。還記得有一回代表學校外出比賽,幾個老師還為了開頭的問候語「各位評『審』老師」還是「各位評『判』老師」推敲了老半天。﹝最後決定用「評『審』老師」,因為「判」字給人的感覺太嚴肅,有點像「審判」的味道。﹞

        後來上了國中,還是常代表班上去參加演講比賽。不過卻踢到鐵板了──我老是拿第二名,而第一名總是讓隔壁班的同學拿走了。還記得那個姓呂的學生,長得眉清目秀,平常說話輕聲細語的,跟我這平時講話嗓門大又喜歡比手劃腳的個性差很多。那時的我老是有些不服氣,怎麼老是講不過她哩?現在想想,或許她的台風比較成熟穩重,是評審老師比較欣賞的吧?而且,她是「外省小孩」。而我雖然也是字正腔圓,但畢竟是本省小孩,國語聽起來就是沒有那種「第一名的腔調」吧?﹝欸......這樣寫應該不會引起省籍對立情結吧?﹞

        雖然在演講比賽上沒法突破,可是本山人還是有另一個發揮的舞台──作文比賽。或許是小時候喜歡瞎編亂蓋的說故事,想像力被訓練得很有「張力」,從小寫作對我來說就不是件苦差事。還記得第一次代表學校參加作文比賽是小學的時候,那回得了台北市第三名,最開心的是竟然有獎金新台幣五百元──這對一個小學生來說可是個天文數字。從此我就學到一個道理:「文章可以是賺錢的。」既然不常有比賽可參加﹝而且也不是每回得獎都有錢拿。﹞,那就毛遂自薦,投稿去吧!這又讓我學到第二個道理:「靠文章賺錢是發不了財的!」文章登出來,領了稿費,才知道賺錢不容易。也打消了我以後要當作家的志向。

        言歸正傳,上了高中後因為有姑姑訓導主任做後台,外出參賽請公假往往可以拖到午休過後才回校。加上一般比賽都是寫完就可離開,所以我老是文思泉湧、振筆即書,早早交卷後就閃人!有什麼比穿著制服,拿著公假單,正大光明的在上課時間於校外閒晃逛大街來得更愜意的事呢!

        高中畢業後來美國,本以為與比賽絕緣了。想不到來美第一年當地華人社區舉辦了一項母親節的徵文比賽,而且不限中英文。那時的我抱著孤且一試的心態投了稿,想不到竟得了同年齡組的第一名,更開心的,是還領了美金三千元的獎金!這下我又想起了早年學到的道理:「原來文章真的是可以賺錢的!」那三千元,除了孝敬爸媽、宴請親友外,讓剛來美國「身無分文」﹝還沒找到打工賺零用錢的頭路﹞的我著實「不愁吃穿」了一陣子。

        等到離開學校,入了社會,參加比賽的機會越來越少;可是我發現,無形的競爭卻增加了。在成人的世界裡,除了要與同年齡的人競爭,也要與不同年齡、不同性別、不同背景、不同文化的人競賽。在學校裡,比賽輸了、沒得名次,下次再接再厲,還是有反敗為勝的機會。但是在現實的社會裡,很多時候,競爭是不講名次,沒有獎賞的,而且僅只一次機會而已。贏了,不見得會有掌聲,輸了,也沒有人會同情。這樣的比賽,讓我不由得覺得殺氣騰騰、毛骨聳然。

        以前在學校常聽老師鼓勵我們說:「比賽重要的是過程,不是結果。」其實,在現實社會裡,大家都心照不宣的知道:「結果才是唯一的目的。」那些只重過程的參賽者,往往無關緊要;那些只在乎參加的比賽,往往無關痛癢。試問,有那個球迷會喜歡看一場沒有輸贏的球賽呢?

        那我們還告訴小孩「過程比較重要」嗎?我們還教他們「不要太計較輸贏」嗎?

        越寫越灰色了,難道成人的世界裡,比賽就是這麼殘酷嗎?

        其實也不是,我們可以選擇不要只當參賽者,不是還有裁判與觀眾嗎?我們可以不要只想拿第一名,當個還有進步空間的第二名也很好呀!我們可以學著為勝者歡呼,與輸者同哀哭,比賽的場子裡,不是還有啦啦隊嗎?當我們學會用不同的角度與眼光來看比賽時,過程結果、輸贏勝敗就真的不再那麼重要了。還記得有一回跟容容、爸媽去看賽馬;我們入境隨俗的也跟著下了小小的注,我們押的那幾匹馬有的小贏、有的小賠。但最讓我喜歡的,倒不是那搖旗吶喊加油助陣的賽馬過程;我喜歡的,是場子裡的熱狗麵包和雪泥冰!早已忘了當初下注時那些馬和騎師的名字了,可我到現在,還記得在饑腸轆轆時,大口咬下塗滿芥末蕃茄醬的熱狗滋味呢!

     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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