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幾天台灣演藝版的頭條大概就是歌手高凌風過世的新聞了。

 

離開台灣好久,對高後來的那些糾纏不清的緋聞八卦完全沒概念,對他的印象只停留在他早期「青蛙王子」的形象。

 

小時候「青蛙王子」的歌我幾乎都會唱。什麼《大眼睛》啦、《姑娘酒窩》啦、《冬天裡的一把火》啦、《泡菜的故事》啦、《香蕉姑娘》啦......每首都朗朗上口。這些歌詞內容有別於當時風花雪月的流行歌曲,也跟硬梆梆的愛國八股歌很不一樣,重覆再重覆的幾句話,還有無厘頭的「胡搞瞎搞」、「嘿嘿嘿吧啦吧啦」,對一個文學素養不怎麼樣,中文程度很初級的小孩來說,真的是好玩又好記。尤其是「泡菜的故事」和「香蕉姑娘」,是我和妹妹們的最愛。記得我們瘋泡菜歌到一個程度,每次去光顧巷口那家水餃店──老闆醃的泡菜很好吃,我們總愛調皮地對他大聲唱道:「嘿嘿,老闆,來碗泡菜!」一邊唱還一隻手心向上做托盤子狀地扭腰擺臀!

 

《香蕉姑娘》則讓我們唱成了:「媽媽坐在樹上吃香蕉」因為母親是屬猴的,這首歌在我們聽來簡直是為她「量身訂作」的名作!每回我們開口唱頭一句「媽媽坐在樹上吃香蕉」時就笑得東倒西歪,像一隻隻吱吱叫的小猴子。另外,我們也學到:「原來香蕉是長在樹上的!」誰說這些歌沒有教育意義呢?

 

沒多久這些歌給禁唱了。那時對「禁唱」的概念不是很清楚:除了電視上不准播、市場上不准賣之外,我們在家也不准唱了嗎?如果偷偷唱了會怎樣?警察聽到了會來抓人嗎?泡菜跟香蕉有什麼問題?為什麼只能吃不能唱呢?

 

為了維護「社會善良風氣」,在那個年代,除了歌要淨化以外,書也得嚴格過濾。小時候對「書也可能是危險物品」的印象,來自於老爸有時會偷偷摸摸買「禁書」的舉動──老爸不是買黃色書刊,而是買當時所謂的「黨外雜誌」還有所謂「異議份子」寫的書。還記得那家爸爸常去租武俠小說的書店,就是他「違法買書」的地方。只見老闆神秘兮兮地到後面房間裡好一陣子,出來後手裡多了一個牛皮紙包,老爸就把它跟武俠小說夾在一起。我一路牽著爸爸的手回家,覺得整個過程既刺激又緊張──對一個小孩來說,爸爸買書的「曖昧行為」讓我既好奇又害怕:為什麼要偷偷摸摸的?這些書到底寫些什麼?讀了會怎樣?給發現了會被抓起來嗎?有時趁爸媽不在家時,我翻箱倒櫃的找著那些「禁書」;什麼《美麗島》啦、《自由時代》啦、鄭南榕啦、雷震啦、柏陽啦、李敖啦,這些人編的寫的東西到底在講什麼?我一目十行地拼命翻,想找出裡頭那些禁忌的密碼。當然,這些內容對一個小學生來說太深奧了,到底是哪裡不對勁也說不上來。唯一的感覺,就是偷翻那些禁書、黨外雜誌,有一種「參與共犯」的感覺,又怕又愛的,讓我至今難忘。

 

書,可以是危險物品。它的殺傷力與影響力,不亞於砲彈刀槍。它甚至可以比武器還利害,能傷人靈魂、奪人思想。

 

不曉得這是不是那個年代,當權者禁書的原因?因為恐懼,所以要禁止。

 

靡靡之音也好、毒害思想的書本也好,越禁就越有人想唱、越有人想讀──這是人的好奇心,也可以說是人的「反骨」吧?。想來那些獨裁專制的當權者,都是不怎麼讀書的,不然應該知道,「野火燒不盡,春風吹又生」的道理才是。

 

說到火,早在秦始皇時代就有焚書的舉動,文化大革命時也不曉得燒掉了多少書。只是燒得了書,卻燒不了讀書的渴望。美國著名的科幻小說大師Ray Bradbury曾寫過一本書Fahrenheit 451《華氏451度》。那是一個沒有書的時代,所有的書都要被燒燬──華氏451度就是書本紙張的燃點。擁有書、讀書是犯罪,firemen消防員的工作不是救火,而是焚書。可這樣的手段一樣無法禁止人對讀書的渴望,於是有一群人,將一本本經典名著背誦記憶下來,他們是「活動圖書館」。誰想「讀」什麼書,就找背了那本書的人來聽他「誦書」,靠著口耳相傳,書本裡的文字思想繼續悄悄地流傳……

 

燒得了書,卻燒不了已經鑽進腦子裡的思想。禁得了歌,卻禁不了已經植入記憶深處的回憶。

 

現在大概很少有書被焚,有歌被禁,這是個相對之下,言論比較自由的年代。

 

只是,人擁有更多言論自由之後,好像反而不太在乎有沒有東西可讀,有沒有共鳴這檔事了──網路科技與3C產品的發達,並沒有讓人變得更博學、更有內涵。大量被剪裁過的片段資訊,透過社群網路轉寄再轉寄,最後變得四不像。只要「按過讚」就算是有接收到新聞資訊、讀過好文章、與別人互動交流。加工再加工的精製食物吃多了於身體有害無益,不曉得那些傳過好幾手的文字與訊息,還剩多少價值呢?

 

刊登於2014年3月13日北美世界日報副刊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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