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今天爸爸媽媽來看阿米兒。到了中午,我和媽媽去買中餐;在路上媽媽說:「麥當勞有賣一種新出來的捲餅,我們去吃吃看好不好?」我有點驚訝媽媽竟然對速食資訊這麼靈通,問她是怎麼知道的?她一副我很「聳」的樣子:「報紙電視都有在廣告啊!那麼大的『新聞』妳都不知道哦?」
買了爸爸的日式便當,又繞去麥當勞的Drive Through;這時我才發現,糟了,錢包裡現金用完了。麥當勞的Drive Through是不收信用卡或現金卡的。媽出門時也沒帶錢包。看媽媽這平時對美國主流文化近乎冷感的「台美歐巴桑」居然對麥當勞的流行動態如此熱衷;不忍讓她失望,就把車倒回停車場,下車進去點餐﹝裡面收現金卡與信用卡﹞。
好啦,終於讓媽媽如願以償了。在車上她就迫不及待的打開袋子,品嘗起她的Snack Wrap來。媽媽一面吃,一面讚嘆:「太好吃了!太好吃了!這雞肉這麼多汁,皮又這麼脆,一點也不油!這麵餅怎麼這麼軟,配著雞肉剛剛好!」我一邊開車,一遍聽媽像個「速食評鑑家」似的講個不停。覺得媽媽真是比我還融入美國速食文化。
小時候媽媽雖然對我們吃零食這檔事限制嚴格,但對同樣屬垃圾食物Junk Food的速食卻有不同的「待遇」。記得小學四年級的時候,全台灣第一家麥當勞在台北登陸。媽媽帶著我們三個去吃漢堡。排了一個多鐘頭的隊才輪到我們點餐。雖然覺得新鮮有趣,但老實說我覺得那麥香魚並不合我的胃口﹝不怎麼喜歡那酸酸的白色醬汁﹞。反倒是媽媽對薯條讚不絕口,還把幫我吃不完的麥香魚給解決掉了。
後來各式各樣的速食店陸續搶攻台灣速食市場;我們家附近就開了溫蒂漢堡和德州小騎士炸雞。爸爸有一陣子常出差,媽媽有時懶得開伙,就帶我們去吃溫蒂,不然就是買一袋德州小騎士炸雞回來打發晚餐。
現在回想,媽媽可能就是那時候愛上吃速食的吧!
來美國後,吃速食更方便了。以前還住在家裡的時候,爸爸人在台灣,兩個妹妹外出就業就學,家裡只剩我和老媽;媽媽最喜歡在週末時和我去隔壁的Jack In The Box買吃的──而且一定會點薯條。媽媽喜歡吃速食配冰啤酒──阿生剛與肥肥拍拖時,一晚送肥回家,就被在客廳喝著Budweiser 的媽媽給「嚇到」了!我覺得媽媽的胃已經完全「美國化」了。她雖然年齡屬於歐巴桑族群,可是她的胃口絕對是跟得上新時代的年輕潮流!去逛購物中心時,她也喜歡買根熱狗,沾上厚厚的芥末、蕃茄醬大快朵頤。聽到要出去吃西餐她就眉飛色舞。
看來,媽媽不但在衣著打扮上不服老,樂於「接收」女兒們的舊衣服﹝據容容透露,最近已有直接拿新衣服來穿的「大膽舉動」!﹞在飲食上也保持著年輕人的口味;或許,這也是老媽永遠看起來「青春活潑」的秘訣吧!




